黄欣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6-14 20:37:2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张路冰 江闽川
离婚后,父母对孩子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有时,离异父母之间的矛盾会影响到孩子成长。法院如何扛起责任,给孩子“撑腰”,给家长“补课”?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关于探望权案件时,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发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现场解读,同时委托家庭教育专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温馨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向昊天和王玲2016年登记结婚,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小宝。2022年经调解离婚,小宝由爸爸向昊天抚养,妈妈王玲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小宝的权利,双方约定了具体探望时间。
但在实际探望中,两人矛盾不断。王玲觉得,前夫百般阻挠,只允许自己在他父母的监视下进行看望式探望,甚至将视频、电话等视作探望,法定节假日也不允许小宝随自己共同生活,因而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探望权并增加探望时间。
向昊天则认为,前妻曾因为过失造成小宝两次走失,自己不放心把小宝单独交给她,而且根据小宝现在的生活学习情况,不宜再增加探望时间。
长沙中院庭审后,合议庭认为双方之间的主要矛盾并不是探望时间的长短,而是在探望方式、教育理念等方面存在分歧。因此法院采用调解方式,发放“两书”,引导双方为小宝的健康成长考虑,协商探望方式,努力降低离婚对小宝的影响。
经法官和家庭教育专家的合力劝解,向昊天和王玲就探望达成一致,并表示日后会加强沟通,给小宝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之后,长沙中院积极探索部门联动机制,与长沙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向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书》,就夫妻双方离婚后应当如何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方式进行抚养、教育和保护作出提示,有机衔接司法保护和政府保护,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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