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说“法”|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丈夫是起诉离婚还是起诉撤销婚姻?

黄欣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6-17 18:55:1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杨燕如

近日,怀化新晃小伙李伟以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为由,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刚刚结婚的他,为什么希望这段婚姻从未发生过呢?故事还得从去年4月说起。

2023年4月,李伟与罗丽经人介绍相识,于当年5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同外出务工,9月17日回农村老家举办了婚礼。期间,李伟家支付彩礼两万余元,罗丽家庭也陪嫁电器、被褥等物品。

但是,今年3月发生的一件事让李伟和家人措手不及。3月1日,罗丽在家突发疾病,由李伟母亲送入普通医院治疗。

后来,罗丽的精神状态一直堪忧,经由医生联系,李伟母亲将其送入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医生告知,罗丽个人日常生活需督促,会产生幻觉、妄想症状,意志行为减退,无自知力,目前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李伟这才知道,妻子已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十余年。

一气之下,李伟向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

“当事人的意图是撤销婚姻,这与离婚有所不同。如果撤销婚姻,这段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仍是未婚状态,下一次婚姻就是第一次婚姻;如果起诉离婚,当事人现有的婚姻关系解除,下一次结婚就是再婚。”法官杨晓云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罗丽在婚前患有精神疾病,但未如实告知李伟,现因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该疾病足以影响李伟是否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愿,而且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所以应当认定为‘重大疾病’。李伟在知道罗丽患有精神疾病后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杨晓云说。

最终,法院经审理,二人的财产及彩礼部分达成了调解,并判决撤销李伟与罗丽的婚姻关系。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唐婷

三审:蒙志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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