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布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七)

  湖南生态环境   2024-06-20 15:36:42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经过市州初选、省直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等,邵阳、长沙、岳阳、常德、湘西州、郴州、衡阳、益阳、娄底、湘潭等地推选的“邵阳市隆回县临汾某物流有限公司油罐车侧翻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10起案件,入选为湖南省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涵盖了交通事故污染农田地表水、投肥养鱼污染水生态、应急事件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破坏林地耕地、水毁工程造成水土流失、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排放污染河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类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发挥了较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衡阳市耒阳市某采石场违法侵占林地

破坏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基本案情

(一)线索来源

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耒阳市某采石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违法侵占林地破坏生态环境。

(二)调查评估

2022年6月,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湖南省工程地质矿山地质调查监测所对该公司在余庆街道同仁村因采石和石料加工行为破坏土地的范围进行测量。2022年11月,耒阳市林业局对该公司违法破坏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情况进行调查,并由耒阳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对该公司违法侵占林地面积进行核实,确认该公司自2018年来,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同意,擅自在耒阳市余庆街道同仁村违法侵占林地开采石料,毁坏林地面积5.23公顷。耒阳市林业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工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022年12月28日,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其违法行为移送耒阳市公安局刑事立案查处。

2023年6月5日,受衡阳市人民政府委托,耒阳市人民政府对该公司非法侵占毁坏林地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23年7月23日,耒阳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对该公司非法侵占毁坏林地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编制了《耒阳市该采石场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情况报告》,确认该公司耒阳市余庆街道同仁村违法侵占林地开采石料,毁坏林地面积5.23公顷;2023年8月3日,耒阳市林业局出具了《耒阳市该采石场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定意见书》和《耒阳市该采石场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意见书》。

(三)磋商情况

2023年8月10日,耒阳市林业局(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与耒阳市某采石场有限公司(赔偿义务人)签订了《耒阳市某采石场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双方一致确认由耒阳市某采石场有限公司对其破坏的5.23公顷林地进行自行修复,自签订协议之日起90日内完成修复。

(四)修复情况

2023年3月,耒阳市林业局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院编制了《耒阳市13家砂石土矿植被恢复实施方案》(含《耒阳市余庆街道该采石场植被恢复方案》);2023年3月25日—31日,耒阳市林业局聘请省级林业专家组对《耒阳市13家砂石土矿植被恢复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经审核通过;2023年10月7日,耒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耒阳市栗树、晨磊等13家采石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含《耒阳市某采石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2022年7月,该公司主动启动了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该公司在2022年修复的基础上按照《修复方案》对破坏的林地重新组织进行了生态修复;2023年11月13日,耒阳市林业局组织专家对该公司生态环境修复情况进行验收,确认该公司对其因开采石料及加工破坏的林地区域已完成生态修复,修复面积5.23公顷。

主要做法和典型意义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耒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自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先后10余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当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安排部署。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分管市领导、联点市领导任副组长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分管和联点市领导下沉一线,靠前指挥,整改攻坚期实行一天一调度。

(二)多部门联合发力,高效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自然资源、林业等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专班迅速查清破坏生态环境事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强硬推进破坏生态环境责任人主动作为,及时对破坏区域自行开展生态修复。检察院积极主动介入,从量刑方面督促责任人及时按标准实施生态修复。联片市领导+相关部门采取包干制下沉包矿,督促责任人加快修复进度。

(三)科学编制方案,强化技术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生态修复。 聘请国家级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确保《修复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安排驻矿技术人员一对一进行技术指导,确保生态修复严格按《修复方案》实施;定期召开生态修复会商会,解决修复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保证高质量完成生态修复。

办案单位:耒阳市林业局

责编:肖静

一审:肖静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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