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会同县法院:执行涉企案件 体现善意文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网站   2024-06-24 17:24:1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4日讯(通讯员 伍宏珍  )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涉企案件。

湖南某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某变电站消防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湖南某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2022年12月,变电站消防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备案。然而,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迟迟未支付剩余工程款40余万元。收到起诉书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成功并制作调解书。但是,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2024年2月,湖南某安全工程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全面权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多次实地走访调查,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严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尽量不“死封”“死扣”。依法采取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强制措施,为企业预留了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在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的第二天,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将冻结的银行资金全部扣划,并申请解除冻结。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过程中,会同法院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个大局,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担当作为,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困境,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编:刘海

一审:唐家兴

二审:黄会军

三审: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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