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4-06-24 20:13:05
新湖南客户端6月24日讯(记者 曹婕妤 通讯员 彭室蓉) 降费率 、稳岗返还、技能 提升 补贴、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近日获悉,省人社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兜牢民生底线。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稳岗返还
通知提出,在减负担方面,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至2025年12月31日。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可为符合条件的实际用工单位申请,返还标准根据双方单位性质和规模确定,资金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
“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技能提升补贴最高可领2000元
在提技能方面,我省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
对参保缴费1年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在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的,补贴标准上浮10%。但同一证书只能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失业期间, 能享受 哪些待遇?
在保生活方面,我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不设待遇等待期,失业人员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后,失业人员自缴费30日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责编:曹婕妤
一审:潘文秀
二审:詹娉俏
三审:熊佳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