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人利用精神药品搞抢劫!

黄欣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6-25 23:03:3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陶琛 彭澎

6月25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公布5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利用精神药品实施抢劫犯罪。

被告人龙某超先后两次通过使用精神类药物致人昏睡后劫取他人财物。

2023年1月20日凌晨,龙某超通过陌陌与被害人胡某约定当晚到胡某家过夜。龙某超携带一瓶氯硝西泮片和一碗炖肠子到胡某家后,趁其烧开水之际,将事先准备好的药片投放在炖肠子中。胡某食用后不久即昏睡,龙某超趁机劫走胡某现金人民币820元及黄金首饰、手表、玉器等财物。

2023年2月9日晚,龙某超又通过同样的方式转走另一被害人郑某微信账户内3000元,并劫走现金人民币2000元、五角星黄金吊坠一个、3D黄金戒指一枚。

氯硝西泮片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如果被非法使用,就是毒品。该案由湘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超通过使用精神类药物致人昏睡后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且具有入户抢劫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记者了解到,25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去年以来禁毒工作基本情况,介绍了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举措成效。最高法表示,对于利用麻精药品的镇静、麻醉等功能,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苏莉

三审:蒙志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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