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启动“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7-03 20:48:12

湖南日报 ·新湖南客户端7月3日讯 通讯员 朱晓红 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日前,湘潭市市场 监督管理 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并于 7月1日举行工作机制正式启动仪式。

近年来, 湘潭 各级市场 监督管理 部门在税务部门配合下,对长期停业、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税务非正常的 6796户“僵尸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自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进行资产清算,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但目前尚有5823户企业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这些吊销未注销企业的存在,犹如经济运行中的 “肠梗阻”:一是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名存实亡”的企业仍可能长期占用土地、厂房等宝贵的要素资源,新的经营主体无法申请登记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等;二是增加行政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各部门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追踪处理这些企业的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而且大多是“无功而返”;三是给企业相关人员信用带来极大影响,在没有注销之前,各部门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都有不同程度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个人无法在新企业任职、关联企业银行征信和税收优惠受限等等。

《意见》明确, 湘潭 市市场 监督管理 局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超过一年且未注销的企业适量选取提供给市中院,市中院对备选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情况反馈给市市场 监督管理 局,由市市场 监督管理 局申请对企业予以强制清算。市中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算完毕后,向市市场 监督管理 局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的裁定》等资料直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当天,市中院宣布受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的第一批( 7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

责编:李成辉

一审:李成辉

二审:周红泉

三审:刘建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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