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宪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7-04 17:05:1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4日讯(通讯员 曾宪东)今年6月份,江华瑶族自治县 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工作人员到码市镇东方加油站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发现加油站在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方面存在权责不清楚、履职不到位的现象,监管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7月3日,码市镇东方加油站业主(法定代表人)、职业经理人、主要负责人主动到江华瑶族自治县 应急管理局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再教育,监管执法人员当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读本,并领学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通过学习 法律原文、讲解立法本意,参与普法学习 人员深深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并当场明确加油站严格执行规定工作职责,同时每月定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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