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态环境 2024-07-10 17:51:4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永州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7月9日向永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爱林主持,督察组组长张兰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朱洪武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人员,永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及中省驻永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督察认为,永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亲自部署安排、调研督导重点工作,出台一系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抓好问题整改相关文件,水环境质量首次跻身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第10位,连续四年排名全国前二十的市州,水污染防治典型经验做法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连续两年在水质改善及提升方面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多个案例获评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典型案例。
永州市高度重视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始终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6月26日,督察组交办的15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29件,其中责令整改64家,立案处罚30家,罚款金额187.33万元,立案侦查1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约谈7人,问责10人。
督察指出,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整改力度和责任压实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待加强,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有差距
思想认识不够深刻。 一些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够坚定,战略定力还不牢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关系理解不透,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担当不足,存在工作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问题整改工作被动应付、标准不高、成效不明显,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还有待加强。
“两山”理念贯彻落实有差距。 部分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对践行“两山”理念和高质量发展重视不够,理论研究不透、决策部署推进不力、高水平保护力度不大。永州市能源消费结构问题突出,中心城区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度滞后,交通运输结构单一,产业转型升级及淘汰落后产能不力。
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非法采砂整治不到位。 双牌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仍存在非法采砂作业,部分采砂船停泊在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违规违建现象依然存在。 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红线范围内存在祁阳市白竹污水处理厂、科技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双牌县阳明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存在多处居民住房改扩建等问题。在建涔天河天湖客运码头位于江华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湖南通天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拆建生态酒楼、修建架空水泥坪。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依然艰巨
大气环境质量出现反弹。 2023年,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未能持续达到二级标准,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数2天(比考核目标多出1天),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比考核目标高出2微克/立方米)。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 2023年永州市日常巡查共发现并交办工地扬尘污染问题76次,其中,冷水滩区轻纺时尚产业园项目、经开区五好园区项目、衡永高速监控分中心项目等问题多发频发,均未立案处罚。冷水滩区永州陆港国际预制菜产业园、金龙绿城二期和三期、智慧家居产业园等项目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经开区衡永高速监控分中心项目工地施工方以省管项目为由拒绝签收区住建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永州市城区道路积尘负荷持续超标,部分工地存在施工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车身未覆盖等违规行为,城区道路保洁不勤,车过尘起现象频发。部分生物质锅炉未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除尘设施不符合要求。 永州市城区在用的23台(套)生物质锅炉还有9台(套)使用简易水除尘设施。零陵区湖南赛菱体育用品、经开区德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伟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部分企业涉气违法行为多发。 零陵区湘岳木业有限公司、湖南中设新材料有限公司、冷水滩区熙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道县四马桥沥青混凝土场等存在大气污染问题。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突出。 群众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反映强烈,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信访投诉占比达13%。
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不足。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 宁远县水市水库饮用水一级保护区、零陵区富家桥镇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源地规范管理不到位。江华县涔天河水库X081道路有多处山体滑坡,碎石、泥土堆放水库边坡。冷水滩区三鑫牛蛙养殖场位于湘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占用农田22.64亩。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明显。 向家亭、下河线和祁阳浯溪等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均未达到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要求,且向家亭和下河线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江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双牌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未达到100毫克/升。祁阳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祁阳浯溪因截污不到位,存在黑臭现象。乡镇污水收集处理问题较多。 永州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需加大提标改造力度。宁远县和道县等地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设施停运、在线数据异常、设备故障等问题。
垃圾收集处置问题突出。餐厨垃圾管理不到位。 欧绿保环保科技(永州)有限公司日处置餐厨垃圾约30吨,仅达到设计规模的20%。新田县、蓝山县、道县、江永县餐厨垃圾收集处理量偏低。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管理混乱。 祁阳市、冷水滩区等地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序堆放现象。道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调节池渗滤液管路脱落,大量渗滤液直排雨水沟;蓝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标;新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外围雨水排口有大量褐色水体通过沟渠流入新田河。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底数不清、调查存在短板。 130块重点建设用地中有56个地块存在未调查已供地的风险,目前还有20个地块正在整改。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展较慢。 零陵区部分地块截止目前仍未完成调查。部分在产企业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不规范。 道县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隐患排查修订报告、整改台账、报告审核记录表等均未上传监管平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 2023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尚未开工;江永县部分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程后期污染管控、场地修复等工作推进缓慢。
牛蛙、生猪养殖行业监管不到位,违法问题突出。 牛蛙养殖发展无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现象普遍,养殖废水直排问题突出。 永州市未按滩涂养殖功能区划要求科学布局牛蛙养殖,已排查出的131家牛蛙养殖场(户),大部分未取得审批手续,非法占用农田约2100亩、林地约200亩。零陵区菱角塘镇诚浩家庭农场养殖牛蛙占地30亩全部为农田。道县莆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牛蛙养殖占用农田18亩。蓝山县元竹种养专业合作社占用农田60亩,废水超标排放。祁阳市三口塘镇黄伟成牛蛙养殖尾水直排沟渠。监管指导不到位,生猪养殖污染扰民问题反映强烈。 2023年永州市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824件,其中畜禽养殖问题368件,占比20.2%。江华县清园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排周边水塘。冷水滩区上岭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氧化塘未做防渗处理,并设暗管连接旁边溪流。宁远县南岭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位于嘉禾县饮用水源地盘江水库上游约5公里处,部分养殖废水通过雨水排口混流外排。
动真碰硬不够,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部分砂石企业违法问题查处不力。 玉妹石材厂在永州市经开区仁湾镇高新村长期非法采矿,群众多年来反复投诉,相关部门“以罚代管”,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违法行为长期存在。东安县众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砂码头未办理审批手续,侵占河道岸线,违规建设并投入使用,现场管理混乱,制砂洗砂废水直排湘江西源河道。违法违规问题频发。 道县部分企业相关手续不全,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蓝山县鑫顺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新建尾矿库,未对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治理建议采取相关措施。祁阳市进宝塘镇福星村以建设村部及村民集中居住点为名行非法采矿之实,并由新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制砂。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 祁阳进宝塘镇荷叶村采石场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宁远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大面积黄土裸露,碎石、渣土无序堆放。蓝山县均得采石场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渣土、废石及建筑垃圾等露天堆放。光伏发电项目监管不力。 冷水滩区和东安县部分光伏发电项目非法使用草原、擅自改变草原用地性质及林地用途、违规占用农田,且升压站等附属设施未办理用地手续。
工业园区管理不到位,企事业单位问题突出。部分园区废水收集及处理能力不足。 祁阳市科技工业园雨洪排口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超标排放。道县工业园水质净化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偏低,污泥压滤间暂存污泥未及时转运。永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推进迟缓。新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部分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缺失。 零陵区耀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生产,部分废油直排雨水沟。道县东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未按要求入库。宁远合展建材有限公司强碱性废渣露天堆放,含料废水直排。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相关手续不全,医疗废物管理台账资料不完善,未规范建设废水排污口。
三是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风险隐患未彻底消除
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不力。 督察发现蓝山县铭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嘉禾县永盛铸造厂)2021年已被嘉禾县列为关闭退出类企业,并完成了“两断三清”,但2022年4月25日该公司于原址上重新在蓝山县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直至督察进驻交办后,永州市工信局才会同蓝山县对该公司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双牌阳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6家小型竹品加工厂存在问题,目前仍未办理用地及相关手续。零陵区东湘锰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仍遗留有大量锰原矿。
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佳。 东安县湘钢瑞和钙业有限公司采矿区仍未完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蓝山县华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盛世工贸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区域未硬化、废渣露天堆放、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及运维不规范等问题。道县粤龙高岭土工业有限公司仍然存在大面积黄土裸露,原料、产品露天堆存,破损堵塞的导流沟、截洪沟未修复等问题。江永县粗石江镇清溪源村风电项目被重复投诉其非法用地、用林及生态修复不到位。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不到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 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压力传导有偏差,工作推进存在畏难情绪,主动性不足。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压实不够。冷水滩区、祁阳市未按照要求修订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蓝山县未统筹谋划铸造产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不力,工信、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对企业准入把关不严。宁远县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统筹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祁阳市未统筹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祁阳市科技工业园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白水片区管理办公室(祁阳市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敷衍应对。永州经开区及新田县工业园区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永州市经开区对玉妹石材厂长期非法采矿查处不力。
监管监测执法能力存在不足。 部分单位在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队伍综合能力不强,结构性“缺人”比较突出,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力量薄弱,环境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不高,相关仪器装备及车辆未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县级监测站不具备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
督察要求,永州市要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瞄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顺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加快形成统一的指挥调度管理体系,全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针对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产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自然保护地监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非法采矿和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系统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凝聚强大工作合力。要重点聚焦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完成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第三方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考评监管,确保第三方切实履行责任。要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实践路径。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推进永州市及各县市区完成碳达峰工作目标,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责任,紧盯中央、省级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严格整改标准,强力推进整改。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永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永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责编:肖静
一审:肖静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