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检察监督达成70余万债务执行和解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7-16 10:26:3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6日讯(通讯员 李志凯 王丹)“没有了欠债,我感觉日子都过得安心些。”近日,李勇新给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让他本应承担的70余万元的债务与债权人以一次性支付26万元的条件达成了和解。

2023年6月,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李勇新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这时,他才急忙找出2021年的那份民事判决书仔细看起来。判决结果显示,李勇新的妻子胡依应归还原告何雄军本金40万元,利息28万元,后段利息自2021年4月18日起按年利率15.4%计至履行完毕,李勇新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胡依是某食品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为了帮助公司融资以个人名义多次向亲朋好友借款。2016年4月,胡依找到夫妻共同的熟人何雄军借款40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何雄军要求李勇新做担保。胡依便告诉李勇新自己公司资金紧张需要借钱,让他帮忙担保,李勇新答应下来并在借条上以担保人的名义签字,胡依公司老板廖云翔承诺归还债务并签署承诺书。

直到2021年初,何雄军在多次向胡依讨债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廖云翔,胡依、李勇新夫妻归还欠款,但在诉讼中又撤回了对廖云翔的起诉。李勇新过问后,胡依说这是公司的事情让他不用管,她来处理。为此,李勇新既未参加庭审也未过问诉讼情况。

2021 年11月,胡依因涉嫌参与公司集资诈骗罪被刑事羁押,涉胡依财产都被冻结,上门讨债的亲戚朋友纷纷找上门来,其女儿在外打工不敢回家,李勇新因家庭变故遭受打击多次住院治疗,生活窘迫,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自己每月4000多元的退休金。

“明明是廖云翔的公司借钱,而且他也承诺还钱,何雄军居然撤回了对他的起诉,最后钱都得由我来还,且法院对何雄军撤诉的事情既未告诉胡依也没通知自己。”李勇新越想越气。于是,向汨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接到申请后,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并多次前往岳阳、株洲调查取证。经审查得知,廖云翔在诉讼期间因集资诈骗罪被刑事羁押,其公司负债累累。何雄军推测其无偿还能力,如撤回对廖云翔的起诉还可以推进诉讼进程,于是便撤回了对廖云翔的起诉。

“法院在处理撤诉时虽然存在文书送达不规范的情形,但判决结果并不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李勇新接受了监督结果同时表达了希望检察官促成和解的想法。

“我和李勇新是朋友,债务纠纷因胡依而起,我们都是利益受损者。”承办检察官与何雄军了解沟通后,他表示能体谅李勇新的处境,愿意达成和解。

对此,汨罗市检察院在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的同时并告知了两人希望和解的想法。

通过与法院协调,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法院对李勇新的执行费进行减免,对两位当事人既释明法理讲明情理,又协调沟通争取合法利益,最终,何雄军与李勇新达成和解,由李勇新一次性支付给何雄军26万元。至此,这件民事纠纷画上句号。(文章所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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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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