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十一条暖心举措,省高院省残联“联手”为残疾人优服务

黄欣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7-18 20:32:5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8日讯(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陶琛 郭煜)为加快推进湖南法院诉讼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省高院、省残联共同制定《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简称《举措》),对提供无障碍场所便利、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优化无障碍导诉服务等11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举措》明确,全省各级法院要设置无障碍通行、服务、辅助等设施设备,因地制宜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全过程无障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建设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

针对保障涉残疾人案件,《举措》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及时立案,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尊重残疾当事人意愿,从有利于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涉残疾人案件专门标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采取便利残疾人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

《举措》还提出,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全省各级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告知其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并告知其有权依法提出免交、减交、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申请。此外,省高院、省残联将共同建立“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开展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各级法院可会同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设立调解工作室或者诉讼服务站点,涉残疾人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残疾人法律救助站等调解组织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各级法院应当依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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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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