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小史

    2024-07-19 15:55:25

战争中,敌方空袭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因此当遭遇空袭危机的时候,需要及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迅速躲避并做好斗争准备。防空警报属于警报的一种,是主要用来为民众发布敌空袭和敌空袭解除的信号。平时,防空警报可用于抗灾救灾和突发事故的灾情预报和紧急报知;战时,防空警报则能够及时提醒广大民众迅速疏散隐蔽、防灾避险、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空袭损失。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防空警报已成为城市人民防空指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遂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时,将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最早的警报器

警报器的出现可以追溯到18世纪,比美国莱特兄弟发明世界上第一架有动力、可操纵的飞机早100多年。最初,它只是作为一种简易的乐器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明者是芬兰物理学家约翰·罗宾逊。这种乐器用旋转的鸣轮驱动,罗实逊发现,开闭轮上的孔可以演奏出不同的旋律,并且能够轻松发出巨大而刺耳的声响,在很远的地方也能听到。随后,人们便把这种乐器当作警笛广泛使用。1887年,在苏格兰的克里德岛,人们首次将它装在灯塔上,用作防灾预警器,这就是最早的手摇警报器。后来,因为它体积小,又方便携带和操作,所以就在战争中作为警报器使用。在电力普及之前,战场上最常见的就是这种人力操作的警报装置。

最早的国家防空警报系统

在1911-1912年的意土战争和1912-1913年的巴尔干战争中,人们用飞机来通信联络、侦察,并且从飞机上向敌军投掷炸弹。随着飞机、飞艇用于空中侦察和轰炸,防空预警问题也日益凸显。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争逐渐从地面延伸到了空中。1914年8月14日,法国派出瓦赞式飞机轰炸了梅斯附近的德国柏林飞艇库,首次对民用目标实施空袭。随后,各参战国接连展开针对后方城市的报复性战略轰炸,成千上万的无辜群众就此殒命。战争的空中化极大推动了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和发展。1917年8月,英国在伦敦率先成立了防空指挥部,由于当时世界上还没有规范的防空警报声音信号,于是英国政府把消防警报的警笛挪用过来,充当防空防警报,统一发布,同时还建立了空袭警报报知机制。由此,英国成为最早建立防空警报系统的国家。随后,欧洲一些国家纷纷效仿,逐步建立了保卫城市居民和经济目标的防空袭体系。

最早鸣响的防空警报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随着各国作战飞机数量、种类的增多和性能的迅猛提升,空袭已经成为摧毁对方战争潜力、削弱军民斗志的重要手段。来自空中的威胁引起了各国对城市防空的极大重视,防空警报很快被纳入整体防御体系进行重点建设,而且迅速成为城市防空袭斗争的基本措施。有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经验,英国早在1938年就完成了空袭警报系统体系建设,在各大城市和工业中心、各类高层建筑的顶部都装设了防空警报器,同时还专门设计规范了发布防空警报的声音信号。1939年9月,纳粹德国的飞机轰炸英国本土,世界上第一声真正的防空警报在英国伦敦上空响起。此外,英国在每一个小镇都安装了两套完善的警报和扩音系统,在每个村子都配备了手摇防空警报器,因此,无论英国哪个地区遭受空袭,民众总是能第一时间听到警报声。依靠较为完善的民防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英国死于德国飞机轰炸的平民在2万左右,是主要参战国中空袭损失人数最少的国家。

最安全的防空警报机构

世界上最安全的防空警报机构在德国。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德国十分重视防空预警工作,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空情动向,德国将国内16个州划分为16个警报区,每区均设有一个警报局,每个警报局一般下辖3-5个指挥所,主要负责向内政部和各有关单位通报空情信息。而且,各警报局都设在地下掩蔽部内,这样战时也能正常工作。德国的防空预警系统从冷战时期一直沿用至今,目前,警报系统建设已覆盖全境。德国修筑的民防工事标准也非常高,能抗倒塌、防热核辐射和化学战剂,并适于居民长期掩蔽。

最大的防空警报器

世界上最大的防空警报器在中国。2014年12月13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集会广场,我国首次举行国家公祭仪式,中国自主研制生产的“捍卫者”防空警报器在仪式上亮相并鸣响。此后,“捍卫者”防空警报器纳入国家公祭日防空警报系统。它长3米,宽、高各2米,重量达3.2吨,是目前世界上个头最大的防空警报器。其声压也是最大的,警报声是普通防空警报器的30倍,声音传播距离可达10千米,能够覆盖200平方千米的范围。它的反应速度也很快,能够在接到相关指令后3秒内发出警报,而且无需外接电源,可凭自带的柴油发动机工作。

防空警报最频繁的国家

新加坡、法国、荷兰是发布防空警报最为频繁的几个国家。为了体现对防灾预警工作的重视,世界上许多国家将定期鸣放防空警报写入宪法和法律。新加坡规定,在每月第一天试鸣防空警报。法国的防空警报系统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法国延续了一个传统,即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中午12时前后试鸣防空警报。荷兰法律则明确规定,各地区每个月至少要演习式拉响防空警报器一次。因此,荷兰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中午12时试鸣防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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