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农业农村执法局放生石蛙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7-22 13:19:02

一只只石蛙跃出网兜,在经历“生死煎熬”后,呱呱叫着重新回到了熟悉的溪流山涧。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执法局工作人员把依法缴获的石蛙放生。

石蛙又叫棘胸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石蛙被称为“百蛙之王”,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私自捕捉野生石蛙的行为会触犯刑法,可构成非法狩猎罪。

为履行职责,该县农业农村执法局工作人员经常夜间巡查河流溪涧,执行国家长江流域禁渔、退捕、保护野生动物等相关法律法规。(田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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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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