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获现金奖励!湖南鼓励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

王铭俊   湖南日报   2024-07-23 10:39:37

湖南日报7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铭俊)今天上午,《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会议透露,湖南出台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以更加鲜明的态度,鼓励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大胆决策”。

“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明确对高校有行政职务、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实行区别于一般党政干部的管理,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干部从事成果转化的方式。正职领导可依法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给予股权激励;担任其他领导职务的,依法获得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持股情况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报告,所持股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得与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禁业范围发生冲突,激励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

健全多种价值评估模式。高校既可以采取资产评估定价,也可以双方协议定价,还可以通过进场交易定价,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因成果价值变化可能带来的决策风险,为高校负责人大胆决策提供保障。

建立尽职免责制度。省科技厅联合省教育厅一并提出了《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操作指引》,明确规定了尽职免责范围、负面清单、禁止行为等,划分了勤勉尽责义务和成果定价免责界限,以解除领导干部决策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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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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