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合伙开店闹掰,财物分配引纠纷,法院怎么调解?

田艺煊   新湖南客户端   2024-07-25 16:09:52

新湖南客户端7月25日讯(通讯员 田艺煊) 7月1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审结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并在调解当日督促当事人履行完应尽义务,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有效避免了“一案结而多案生”。

周某、何某及张某是一家童鞋店合伙人,三人因经营期间发生纠纷导致该店停止营业并决定散伙,但因营业额盈余及剩余财物分配问题产生矛盾,迟迟无法解决,三人在此期间争执不下,发生数次激烈争吵,甚至出现打砸店面情况,合伙人周某遂向派出所报警要求处理,民警现场了解情况后对三人进行调解处理,但矛盾根源仍未化解,三人在此之后依旧争吵不断,于是为尽快解决该起纠纷,周某遂向法院起诉。

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案卷梳理案情,发现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因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有限,一审诉讼请求未将合伙债权债务及剩余财产等问题一并主张,三方当事人在上诉时均提出了新的主张。经法官详细释法说理后,三方当事人均表示对于其他一审未主张的部分将另行诉讼。为避免一案结而多案生,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三人最终都同意调解。为及时化解纠纷,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三人进行背对背调解,但三人各存想法,都不愿做出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始终保持耐心,仔细思考各方诉求的根本立足点,耐心讲解此案涉及的合伙事实、昔日感情、法律后果,以情入理,从多角度多方面入手做三人思想工作。在法官长达数小时的调解下,最终三人愿意各退一步,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并商定即时履行。

为尽快履行完调解协议,法院工作人员积极帮助案件当事人搬运货物

三合伙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密切关注合伙剩余财产因拜访至一方家中,为避免后续执行再次造成矛盾升级,二审庭审结束后当天,承办法官一行立即来到义务履行人何某存放童鞋的家中,齐力配合,帮助当事人及时分配完毕剩余童鞋,协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及时履行协议义务。三方经营收益分配也于当日全部支付到位。“非常感谢法官倾力调解,我们之间的纠纷能够这么快顺利解决,确实是意料之外的结果,现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我们再也不用为了这个事情再打官司了。”该起纠纷发生这么长时间以来,笑容出现在三人脸上,为这起合伙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编:李孟河

一审:莫成

二审:杨元崇

三审:张颐佳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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