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国评论丨“服务群众”,要说到做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7-29 07:19:26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朱永华

7月27日,针对“女子提前3分钟敲门办业务惹怒交警”一事,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当事民警廖某某态度生硬,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廖某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该局将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据报道,当天,龙女士到交警大队开具事故认定书,但当她赶到时已是午休时间,交警让她下午2点半再过来办理,于是龙女士在楼下等候了2小时。“直到下午2点27分,我听到交警队办公室有声音,便敲开了门。”龙女士说,结果交警十分生气并恶语相向。

按常理,日常工作中,几分钟的时间差并不是一个多大的事,完全可以通过彼此沟通和平处理。但是,这名民警的反应确实有点过了:没有设身处地为求助对象着想,更忘记了这是一个服务群众的公共窗口。因此,受到处分也算不上小题大做。

总的来说,通过推动机构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各地政务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但是,在一些地方,一些职能部门,仍然顽固性地存在漠视群众诉求、态度傲慢的现象,“变种”继承了过去群众深恶痛绝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作风。龙女士的遭遇就是一个生动、直观的例证。

言行上的倨傲实际上是落后思想观念的折射。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凭借着手中的公共权力,骨子里残存着“管理者”的观念,在与群众面对面时,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表露出来,以至于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冲突。必须指出,这样的现象在现实中并非个例。在一些公共服务机构中,工作人员对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甚至动辄训斥、刁难的现象仍然“肉眼可见”。

“交警的职责在于疏通交通,而不是单纯地贴条、罚款、扣车;城管的职责是协助商贩摆摊,不是追逐商贩。”这是某地领导面对当地一些职能部门异化现象进行语重心长的劝告。这其实也是对职能部门工作目的方式的“正本清源”。“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绝不是一句漂亮的口号,而要体现在行使职权的细节中。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但其发源地是大脑是思想观念。相关部门应以此事为镜鉴,真正把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责编:周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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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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