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8-02 16:08:3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日讯(通讯员 长青 文颖)“散装食盐有安全风险,不能卖。”7月31日,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塘坨市场检查时发现某食杂店销售散装食用盐,不符合有关规定,当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户立即停止销售。
连日来,该局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零售商超、餐厅酒店,对食盐的调运购进、仓储批发、供应铺货、质检把控环节开展全流程监管,保障食盐供应平稳有序,质量合格安全。
一是加强执法力度,随机进入部分超市、餐厅,着重检查购进食盐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情况和食盐的使用、存放等情况,督促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
二是全面排查隐患,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查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食盐经营者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要求经营者依法依规采购使用食盐,确保食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截至目前,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食盐销售和使用单位113户次。该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倡议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食用盐经销行业,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用盐,正确选购加碘盐、无碘盐、低钠盐,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12315平台投诉举报。
责编:李成辉
一审:李成辉
二审:邹仪
三审:刘建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