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万让你身败名裂,就想让法律整改我”高管威胁员工口出狂言!公司回应:免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8-06 16:02:47

“这个公司我定的法律,是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不管你中国的法律是什么样,我会因为你而改变我的制度吗?”河南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煜的上述言论近期成为网络热点。

8月5日晚,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和合超威”中发布声明称:免去王明煜河南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超威集团一控股企业高管辞退员工还大放厥词?

据读特新闻报道,视频发布者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4月24日入职超力新能源公司,任电商设计一职。然而,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从李女士提供的微信截图可以看到,该公司待遇包括餐补10元/天,并有六险(五险+大病医疗险)、住房公积金、双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社保将在入职1—3个月内缴纳。而李女士的薪资,公司人事仅在微信电话中口头约定为5000元月薪。

李女士与超力新能源公司的人事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李女士表示,5月24日,公司给她发放了4月份的工资共1196.36元。6月13日,公司负责人事的同事突然找到她,谈到辞退事宜。“公司说觉得我不太合适,对我做的图不满意,要对我进行辞退。我问了具体的有没有什么标准,哪一点不满意,他们也没有说出来。”李女士说,她当场提出如此辞退不合理。

6月14日,公司人事再次找李女士协商辞退一事,谈话间,公司总经理王明煜 进入了办公室。“当时我还在和人事聊辞退,包括赔偿的问题,我们正在聊着,他就突然进来了。我说我们现在在谈辞退赔偿的问题,他就直接说‘我们辞退不赔偿,你试用期我想辞退就辞退’。”

李女士表示,她当时就按下了录音键。王明煜 随即发表了“对公司不好的人,我花100万让他身败名裂”“被通知辞退员工(来找我谈话),我开始收费,我一分钟收100块钱,在我办公室”等言论。当天,双方不欢而散。

“之后我打了劳动监察大队和12345的电话投诉举报,7月份拿到了我的工资。”李女士表示,公司目前仍欠她未缴纳的社保和辞退赔偿金。

据大皖新闻报道,记者拨打了河南新乡市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表示,6月份就已经将李女士工资的问题解决,赔偿的问题当地仲裁机构已经受理。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这个案件我们这边开过庭了”,其他的情况其不便透露。

涉事高管已被免职

据海报新闻报道,8月6日上午,对于上述女子反映的问题,超威电源集团工作人员再次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正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当事人辞退赔偿事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此外,据和合超威官方微信号8月5日晚间消息,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鉴于河南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煜在处理员工劳资纠纷一事中,发表不当言论,态度恶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对此深表歉意。经公司研究决定,免去王明煜河南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天眼查显示,河南新乡超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由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录音当事人王明持股30.91%。

超威集团创立于1998年,在全球拥有108家子公司和分公司,以及2万多名员工,主营铅蓄电池、锂电池等产品。

律师:没签合同也不能随意辞退

入职近两个月没签合同,公司是否违法?

据海报新闻报道,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当作“廉价期”“随意期”,克扣劳动者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保,多次约定或任意延长试用期,甚至随意辞退劳动者。

据读特新闻报道,华商律师事务所的杨文许律师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入职近2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这种情况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司在员工入职后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份工资应当按照二倍支付。”杨律师表示。

至于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此举是否算违法辞退,杨律师则表示:需要综合公司对该岗位的要求以及员工是否能够胜任,以及双方是否有约定试用期才能确认。“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无权随意辞退员工。如果该公司与该网民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的话,需要向该网民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责编:徐凯琦

一审:姚帅

二审:唐能

三审:文凤雏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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