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8-15 12:34:43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陈欣欣 张芳
“火烧七月半,八月木樨蒸”。近日,我省气温较高且湿度大,米粉等湿粉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增加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风险。8月15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务必重视餐饮卫生,严防食物腐败变质,身体不适及时就医。
米酵菌酸:餐桌上的“隐形杀手”
何谓米酵菌酸?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米酵菌酸由椰毒假单胞菌产生,椰毒假单胞菌来源于土壤,可能会随加工原料而污染食品并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米酵菌酸,导致食用者中毒。椰毒假单胞菌最适生长温度为37℃,而温度约26℃时就能产生毒素米酵菌酸。而且,米酵菌酸对热稳定,经100℃煮沸和高压烹饪也不能破坏。
米酵菌酸中毒潜伏期短,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长达1至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病后恢复情况与摄入毒素的量有关。
米酵菌酸中毒无特效解毒药物,一旦中毒,病死率高达40%至100%,可谓毒素中的“战斗机”。如果发现疑似中毒的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并带上可疑食品及时就医。需要注意的是,吃了同样食物的人,即使未出现明显症状,也应前往医院检查。
哪些食物容易被米酵菌酸“盯上”?一是发酵椰子和谷类制品,如糯米汤圆(放置过久后)、吊粑浆等。二是湿粉类等淀粉类制品,如河粉、米线、肠粉、濑粉、粿条、米粉、粉丝、凉皮等。此外,还有木耳、银耳。
餐饮经营者守好食品安全四道关口
事实上,危险的并不止米酵菌酸,高温高湿天气下,食物易腐败变质,微生物易迅速生长繁殖,是食物中毒高发、频发期。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餐饮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好食品安全四道关口:原材料管理关、人员健康关、加工环境关、加工制作关,禁止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湿米粉等食品时,注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按照标签标示条件贮存,在保质期内加工制作和食用;泡发的木耳、银耳贮存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或购买凉菜熟食等食品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网上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商家的证照信息是否在有效期限内,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生食、冷食类高风险食品。
如发现或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若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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