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螺不可食用!湖南发布消费提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8-21 10:33:1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女子连吃10多颗织纹螺被送进ICU”“这种螺吃1颗就可能致命”引发社会关切。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有些螺不可食用,如果不慎误食,轻则身体不适,重则威胁生命安全。

螺是软体动物门腹足纲动物的泛称。分为海水螺和淡水螺。我国常见的海水螺有脉红螺、香螺、扁玉螺、方斑东风螺、棒锥螺、管角螺、疣荔枝螺、泥螺、绣凹螺、单齿螺和朝鲜花冠小月螺等十几种;常见的淡水螺主要有中国圆田螺和中华圆田螺等。有些螺不建议食用,如织纹螺、食鱼鸡心螺、福寿螺等。织纹螺、食鱼鸡心螺因自身携带毒素,不可食用;福寿螺的食用风险主要来自寄生虫污染。

此次引发社会关注的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等,外形特征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食用织纹螺易导致食物中毒,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按照原卫生部《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织纹螺销售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误食中毒。一旦误食出现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

责编:李成辉

一审:李成辉

二审:周红泉

三审:刘建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