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公安:“四环节”化解矛盾纠纷

王三秦   新湖南客户端   2024-08-26 16:21:39

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王三秦

永顺公安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抓手,优化基层警务工作模式,强化“排查、调解、回访、宣教”四环节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全面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强化“排查”环节,把握工作主动权

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滚动排查,及时收集各类苗头隐患,不留死角。行动以来,累计排查各类纠纷1111场次。逐人逐案建立台账,全面落实“分类分级、信息采集、动态管控”措施,做到“一案一台账、一人一台账、一事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共掌握台账93套。突出婚恋家庭、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土地流转、征地拆迁、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排查,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严防“民转刑”“民转命”等突发恶性案件发生。行动以来,共排查婚姻家庭纠纷45件、邻里纠纷107件、土地流转类纠纷4件、征地拆迁类纠纷2件。

强化“调解”环节,全力防止矛盾激化

做实派出所矛盾纠纷联调室,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防矛盾激化上行。对于一般矛盾纠纷,当场发现,当场解决,不等不靠,不留隐患;对于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村辅警在积极疏导化解的同时,及时报送情况至乡政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行动期间,共调处矛盾纠纷1106件。全力构建起乡镇、派出所、司法三级调解,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合理分流和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实现矛盾化解的专业化运行和人民调解、治安调解的协调互助,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事态不升级,矛盾不激发。严格落实领导定包案制,综合运用打处、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用心用情调处,确保事了案销。行动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起,化解率97%。

强化“回访”环节,有效巩固调解成效

以“警务评议”为抓手,对每日接处警的刑事、治安、行政、投诉和重大、敏感类警情进行定向回访,听取群众对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陈述和意见,及时获得当事人理解和支持,提高辖区群众满意度。行动以来,全局共回访警情1505起,回访率达100%。持续开展“大接访”活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的同时,加强法律政策宣讲,解答群众疑惑,既解决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也维护了人民辅警的正当权益。充分发挥“一村一辅警”作用,深入辖区上门走访,摸排息诉息访情况,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不确定性苗头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跟进解决。行动以来,全局共走访群众2100户。

强化“宣教”环节,强化群众法律意识

组织民辅警、村干部、调解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矛盾纠纷多发的村小组,采取发传单、召开院坝会、举办法治课等方式,全覆盖开展宣教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从思想源头避免矛盾纠纷转型升级。行动期间,共组织普法教育3次、法治课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利用微信工作群、QQ群、抖音等群组网络平台,将村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等加入群中,延伸宣传服务触角,通过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推送法律知识和矛盾调处案事例,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和道德修养,促使小矛盾、小纠纷能够自行化解。同时,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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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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