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4-08-30 17:49:38
今年8月初,当事人彭某到怀化市鹤城区司法局盈口司法所反映湖南某竹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据悉,彭某在湖南某竹制品有限公司做带货直播,后因公司的效益不好,得到公司同意后离职,但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没有给付工资,于是前来请求调解,期望司法所帮助其讨回应得的工钱。
接到调解申请后,盈口司法所调解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湖南某竹制品有限公司合伙人唐某表示因公司经营效益不好,工资无法一次性结算,如员工需要用钱,可以到公司支出一部分。调解员对唐某耐心地普及了法律知识,要求其积极履行工资给付义务。通过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唐某考虑到公司资金紧张这一事实,提出分期分批付款的方式,得到彭某的认可,至此本案得到圆满化解。
下一步,鹤城区司法局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坚持和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群众安“薪”不忧“酬”。(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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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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