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 2024-09-02 17:09:11
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全员文体活动的意见
湘教发〔2024〕35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财政局、文旅广(体)局、体育局、团委、妇联: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五育”并举,中小学生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全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逐年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平均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但是,中小学生文体活动仍然存在重少数轻多数、重竞技轻普及,学生参与不足,对学生身心健康促进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学生身体素质不佳、心理压力过大等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部署要求,现就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全员文体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全员参与、注重普及、安全有序、因地制宜、持续开展原则,推动中小学生文化学习和身心健康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5年,中小学校体育艺术课程全面开齐开足,“大课间”活动全面普及,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参与到群体性文体活动中来,全省中小学校园充满“快乐读书、健康成长”的生机活力。到2027年,全面构建起“人人都参与、班班有队伍、周周有比赛、月月有活动、校校有成效、层层抓落实”的中小学生全员文体活动推进机制,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55%以上,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逐年下降,文体活动缓解学生学习压力、增强意志品质、促进心理健康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和体现。
二、构建人人参与的文体活动体系
(一)开齐开足上好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课设节,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艺术课时。深化体育艺术课程教学改革,建立“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积极采用活动、游戏、户外实践等课程形式,提高学生参与度,适当加大体育课学生运动强度。注重课程教学效果,帮助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和1-2项艺术特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身心健康理念,培养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的浓厚兴趣和良好习惯,进一步夯实全员参与文体活动的基础。
(二)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2小时试点。普及开展“大课间”,每次活动时长在30分钟以上,组织学生开展多样的文体活动,并定期对活动内容进行调整。课间引导学生多到户外开展文体活动,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要多开展文体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要开设1节体育类课后服务。鼓励引导学生以社团、兴趣小组等形式自发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三)不断拓展校外活动。倡导家长在放学后、节假日多带孩子参加文体活动。各地体育、文化旅游、团委、妇联等单位积极因地制宜举办面向青少年的公益性文体活动,为中小学生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赛事提供优惠。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在小学三至六年级推行“无作业日”,适度减轻初高中学生作业量,为中小学生参加校外文体活动提供更多时间保障。
(四)经常组织群体活动。以“我运动我健康,我歌唱我快乐”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中小学生文体活动。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文化艺术节、每学年举办一次全校体育运动会的基础上,每个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文体活动,注重活动的全员性、普及性、群体性、趣味性、开放性。每个中小学结合自身条件选择1到2项文化艺术和体育运动项目作为重点普及项目,班班建立队伍,经常性组织活动。积极举行亲子文体活动,鼓励学校与周边街道(乡镇)、社区(村)联办文体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以及群众共同参加。打造一批中小学生文体活动品牌,突出活动特色,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及“三大球”联赛。进一步普及校园足球运动,将足球作为中小学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化足球教学改革,完善课余训练机制,优化校园足球竞赛,提升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注重校园足球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园足球在推进学校体育改革中的牵引作用。鼓励各中小学建立“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班级、年级和校级代表队,足球特色学校要建立校级男子、女子代表队各一支,经常性组织竞赛,鼓励开展校际友谊赛。构建“三大球”四级联赛(学校或学区、县市区、市州、省)体系,打造“校BA”等品牌赛事。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加强足球运动专业建设,扩大足球人才培养规模,大力培养足球专业复合型人才。鼓励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招生指标向足球方向倾斜。
三、建立健全文体活动评价激励机制
(一)完善对地区和学校的评价激励。将文体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地区教育工作水平和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文体活动开展好且效果显著的地区、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视力监测结果公示制度,学校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视力监测总体结果,并将每个学生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家长,各地教育部门每年发布当地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各地要积极搭建平台,展示和宣传学校文体活动成果。
(二)改进对教师的评价激励。完善体育美育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将学生文体活动开展情况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体育美育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体育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将体育美育教师、班主任以及其他科任教师参与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体活动计入工作量。鼓励各地完善符合体育美育教师工作特点的职称评聘标准。深化“县管校聘”改革,优化体育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三)突出对学生的评价激励。对文体活动参与积极、表现优秀以及在文体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将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评优评先同等条件时优先考虑。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支持市州统筹布局,积极发展体育艺术特色高中,优化招生录取办法,拓宽具有体育艺术专长学生的升学渠道。鼓励各地研究出台“三大球”专长学生在升学录取时跨学区合理流动政策,允许小学生在县域内、初中生在市域内随校队成建制流动。在部分足球、篮球、排球特色高中试点组建特色班,允许高中试点校在省域内招收具有足球、篮球、排球运动专长的学生。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逐步提高中考体育成绩权重,到2027年全省普遍达到8%以上。
四、全面改善文体活动开展条件
(一)加强经费支持。各地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为中小学生文体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各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各类群众文体活动相关项目和资金要向中小学文体活动倾斜。中小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文体活动费用,在课后服务收费中支持课后文体活动开展,严禁违规乱收费。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为学校开展文体活动提供赞助。
(二)配齐配强师资。中小学教师要全员参与组织学生文体活动,尤其要发挥班主任的组织发动作用。体育美育教师不足的地区要通过教师招聘、转岗培训等方式加快补足,同时加强体育美育教师在学区内、校际间的交流、轮岗、流动。加强体育美育教师培训,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作为重点培训内容。落实兼职体育美育教师管理办法、教练员岗位设置等政策要求,引导高校积极安排文体相关专业高年级学生到中小学开展实习,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以及民间文化艺术人士走进学校,依法依规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发挥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作用,充实学校文体活动组织指导力量。
(三)保障场地器材。大力改善学校文体活动场地器材,加强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学校文体活动场馆在课后及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社会文体活动资源,充分利用当地体育馆、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剧院、图书馆等文体活动场所开展中小学生文体活动。
五、保障文体活动安全有序可持续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教育、财政、文化旅游、体育、团委、妇联等单位共同参与的中小学生文体活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制定工作举措,切实推进活动开展。教育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好“我运动我健康,我歌唱我快乐”主题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全员文体活动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中小学生文体活动。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要充分利用本系统资源和力量,积极参与组织或举办中小学生文体活动。团委要发挥志愿服务组织优势,积极为中小学生开展文体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保障。妇联要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动员学生家长多带孩子参加文体活动。中小学校要发挥主阵地功能,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调动全校力量和各方资源,组织开展好文体活动。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家长会等方式引导全体家长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同向发力支持孩子参加文体活动。
(二)稳步有序实施。市州、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上级方案,紧盯工作目标,每年制定中小学生文体活动方案,按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加强活动安全管理,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大型活动要协调公安部门提供安全保障,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跨县域参加文体活动要为所有活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文体活动伤害事件,为学校办学和学生文体活动安全托底,解除教师和家长后顾之忧。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活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推进学校文体活动开展制度化、长期化、常态化。
(三)加强督导宣传。将文体活动开展、体育艺术课程开齐开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等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建立体育艺术课程、大课间活动“飞行检查”机制,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开。借助各类媒体加强对学校文体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文体方面优秀学生的宣传报道,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重视学校文体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中小学生全员文体活动的良好氛氛围。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体育局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编: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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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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