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专业保障队伍

  中国国防报   2024-09-06 16:14:49

时代发展到今天,人民战争的样式和力量体系均发生深刻变化。就力量体系而言,除了预备役人员、民兵等,还有一支不容小觑的力量,这就是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这支队伍是根据国防动员任务需要,依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在社会相关领域和行业系统抽选专业技术人员,平时在岗正常工作并进行必要的训练,战时遂行技术保障的专业力量。

作为完成国防动员任务的重要力量,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是增强国防动员能力、夯实未来人民战争基础的题中应有之义。“凡事有其要,执其要者事成。”在新的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下,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应抓住关键环节,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建设水平提升。

首先,厘清职能边界,明确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防动员实施的需要,可以动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公民和组织担负国防勤务。本法所称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履行国防勤务的一种组织形式,专业保障队伍担负的是上述三项任务。

同时不难发现,同为国防后备力量的组成部分,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与预备役部队、民兵在职能任务上有一定的重叠,组成人员均来自经济社会各领域,容易出现交叉编组、一人多编的现象。职能牵引建设方向,一人一职才能各就各位。因此,要研究确定专业保障队伍的功能作用、建设定位,厘清与预备役部队、民兵的职能边界,实现三种力量错位建设、补充建设以及互相配合、互相支援。

其次,聚焦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演进,统筹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布局。目前,多地专业保障队伍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工程建筑、大型水利设施和市政设施保障等单位,“含新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世界新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军事革命不断发展,新域新质力量频繁介入现代战争,对战争进程乃至战争结果起到越来越明显的作用,逐渐成为“游戏规则的改变者”。“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加强新兴领域军事斗争准备,推动国防后备力量向新兴领域拓展,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普遍做法。

我们应依据国防动员需求、地方资源禀赋以及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现状,更好地统筹传统和新兴领域专业保障队伍建设。一方面,将战时动员需求依然巨大的运输投送、抢修抢建、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等传统行业领域专业保障队伍“做精”,推动其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使其具备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水平。另一方面,紧紧围绕现代战争对国防动员的新需求,将新兴行业领域专业保障队伍“做实”。结合不同地区新兴产业发展基础和国防动员需求,研究论证并明确新兴行业领域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整体布局、类型、规模等,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第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做好专业保障队伍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战时,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人员与预备役人员、民兵一样,同样面临严峻考验,需要发扬牺牲奉献精神,客观上要求做到责、权、利相统一。目前,关于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的规定以义务为主,比如要求“被确定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应当服从指挥、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平时应当按照专业对口、人员精干、应急有效的原则组建专业保障队伍,组织训练、演练”。而权利规定主要体现在人员履行国防勤务期间,平时的权利保护体现较少。

从实际工作情况看,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容易影响队伍建设的持续性、稳定性。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专业保障队伍人员的身份进行认定,防止平战脱节、建用分离。同时,参照预备役人员、民兵优待办法,推出对专业保障队伍人员及其依托单位的优惠政策,增强其身份认同感、职业荣誉感、使命责任感,不断调动他们平时做好各项准备、战时投身国防勤务的积极性主动性。(韩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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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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