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曝光7起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典型案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9-13 17:08:06

为强化典型案例曝光,深化警示震慑效应,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日前,南县应急管理局公布7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典型案例。

01

2024年3月8日,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对南县南洲金飞浪广告经营部在南县南洲镇兴盛西路方太厨电专卖店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杨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从事焊接作业,决定对南县南洲金飞浪广告经营部作出处人民币叁仟贰佰元(3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2

2024年3月15日,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对南县南洲芙蓉兴盛超市南洲中路店在南县南洲镇南洲西路 97 号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余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从事焊接作业,决定对南县南洲芙蓉兴盛超市南洲中路店处人民币叁仟贰佰元(3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2024年3月28日,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对湖南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南县南洲镇方谷大桥右侧自建房三楼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特种作业人员刘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从事焊接作业,决定对湖南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叁仟贰佰元(3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4

2024年4月21日,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对湖南宸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南县华阁镇801乡道黄伏某二楼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贺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从事焊接作业,且高处作业时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绳和安全帽,决定对湖南宸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叁仟贰佰元(3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5

2024年4月28日,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对南县达诺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在三仙湖镇金丰村七组钢架结构棚搭建工地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特种作业人员黄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从事焊接作业,决定对南县达诺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叁仟贰佰元(32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06

2024年7月12日,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对益阳高欣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南县明山头镇三立村居民委员会二楼楼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特种作业人员刘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未取得相应资格即在南县明山头镇三立村居民委员会二楼楼顶从事光伏安装作业,决定对益阳高欣新能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叁仟贰佰元(3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7

2024年8月22日,南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对南县浪拔湖姚华建材销售店在南县昌农种业有限公司(浪拔湖镇东美垸 17 组 01 号)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范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即从事焊接作业,目前,南县应急管理局已对南县浪拔湖姚华建材销售店立案调查。(湘应宣)

责编: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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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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