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9-20 18:48:2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记者今天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对外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
《公告》指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公告》倡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文明理性消费,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上述禁止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或者全国12315平台举报。
责编:李成辉
一审:李成辉
二审:王文隆
三审:刘建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