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 2024-09-24 16:03:52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国无防不立,善教得民心。”国防教育法旨在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和规范国防教育的重要法律,使全民国防教育实现有法可依。2018年,我国对该法作了修正。今年再次修订,是应对国家安全严峻形势和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需要,对于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国防教育逐渐步入正轨,形成了以宪法、国防法为遵循,以国防教育法为基本法,以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的较为系统的国防教育法规体系,为开展国防教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撑。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仍然认为国防建设只与国家和军队有关,这显然过于狭隘和片面。说到底,还是国防意识薄弱、忧患意识不强。瞄准现实问题及实际需要,以法治方式推动保障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开展,确保国防教育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才能不断筑牢新时代的精神长城,增强全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感、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崇军尚武的思想观念、强国强军的责任担当。
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修订后的国防教育法在学校国防教育方面做了“加法”,比如,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设置国防教育课程,加强国防教育相关学科建设”;明确“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的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等等。同时,修订后的国防教育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国防教育的领导,拓展了社会国防教育的方法和渠道,并在保障措施方式上作了完善。可以说,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将国防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政策举措和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夯实了法治基础。
“徒法不足以自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高国防教育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部队各级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国防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将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纳入各自的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大对新修订国防教育法的宣传力度,使国防教育法的具体条款真正深入人心。部队在搞好自身国防教育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地方开展国防教育,保证法律赋予部队的任务落到实处。
我们相信,在全国军民的共同努力下,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必将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民族凝聚力,不断开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新局面。(苏海洪 郭龙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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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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