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日报 2024-09-28 12:40:58
9月24日,鹤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出首张犬只未免疫 “首违不罚”单。
当日,鹤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舞水路富民花鸟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粟某饲养的犬只未进行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经查,当事人粟某饲养的1只金毛幼犬和1只马犬幼犬未按照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上述两只犬只按照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粟某于当日主动改正。鉴于粟某属首次违法,且立即自行改正,同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事实,符合首违不罚条件,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决定对当事人粟某不予行政处罚。
为强化对怀化城区饲养犬只管理,倡导市民文明养犬,维护市民合法权益,方便犬只饲养者,今年鹤城在怀化城区原有的7个免疫接种点上又增加了3个免疫接种点。
据该局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5月1日起,不给犬只接种狂犬疫苗是违法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规定,个人养狗必须定期给狗接种狂犬疫苗,否则,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将面临5000元罚款。在此,提醒养狗人士:尚未按照规定免疫及免疫期满一年的犬只,都需带至狂犬病免疫点接种兽用狂犬疫苗。
(怀化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恩潭)
责编:张其铉
一审:张其铉
二审:肖畅
三审:廖声田
来源:怀化日报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