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韬涛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9-30 23:30:2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9 月 30 日讯(通讯员 康韬涛) 9 月 29 日,长沙市望城区书堂山消防救援站接到指挥中心调度称:望城区石韵社区芙蓉北大道与丁字路口 50 米处有一辆汽车着火。书堂山消防救援站接到调度令后,立即出动两车十人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消防救援人员经侦查,确认为一辆轿车起火,火势处于发展阶段,车内无人员被困,无其他危险物品。消防站指挥员当机立断,命令战斗员用一支水枪进行直攻灭火,供水组成员进行供水,警戒组成员进行火场警戒,防止汽车发生爆炸伤及围观群众。
经过 5 分钟的扑救,明火被扑灭。随后战斗员对火场进行冷却,破拆组对车门等部位进行破拆,查看车内情况,防止其复燃,确保其无复燃的可能性后,书堂山消防救援站收整器材归队。
望城消防温馨提示,在发现车辆着火后,应立即靠边(最好是空旷处)停车,拨打 119 电话报警;提供车辆所在详细位置和着火情况的详细描述;确保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尽量远离着火车辆,避免受到火势、爆炸或有毒气体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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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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