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屏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0-07 11:55:01
湖南日 报· 新湖南客户端10 月7 日讯(通讯员 曾庆屏) “这里是蓝山交警大队,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已被我们录视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您将会被处以罚款扣分,请您遵守交规,文明出行,谢谢。”这是国庆假期蓝山公安交警利用无人机,在新建路和边贸路交叉十字路口路段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开展交通劝导的画面。
今年国庆节期间,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发挥“科技强警”力量,利用无人机技术对城区塔峰路、边贸路、湘粤路等人流车流较大的路段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教育引导驾乘人员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对城区进出口、国道G537等易缓行、易拥堵路段开展巡逻,及时疏导、分流交通,引导车辆有序通行。辖区道路交通状况良好,为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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