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17届夏季残奥会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奖励的决定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2024-10-11 10:16:35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17届夏季残奥会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奖励的决定

湘政函〔2024〕1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在第17届夏季残奥会上,我省残疾人运动员积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奋勇争先、顽强拼搏,获得12枚金牌、2枚银牌、3枚铜牌的优异成绩,打破1项世界纪录和7项残奥会纪录,再创我省参加残奥会金牌数、奖牌数历史最好成绩,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湖南增添了光彩。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我省参加第17届夏季残奥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如下奖励。

一、给予文晓燕、杨超、史逸婷、周霞、刘立、史怡婕、蒋芬芬、陈世昌、黄俊、杨林锋、李年英、胡兵、李跃华、李红梅等14名运动员、教练员记大功奖励。

二、给予唐树源、唐千、黄兴、范小亮等4名运动员、教练员记功奖励。

三、给予邓洁秋、朱世文等2名运动员嘉奖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受奖励的个人为榜样,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编:郭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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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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