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下降!省消保委发布三季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0-16 16:22:18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10月16日,省消保委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408件,解决9541件,投诉解决率91.6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5.71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39件,加倍赔偿金额5.64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三季度投诉总量整体下降,比去年同期减少8354件。

省消保委分析,投诉量下降原因有三:一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广泛普及,消费者维权能力和知识有所提高,权益受侵害的概率下降;二是放心消费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指导商家建立投诉和解机制和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者与商家和解率逐年上升;三是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建立了和解通道,方便了消费者通过平台与经营者进行和解。

投诉量最多的依旧是食品

分析报告指出,在具体商品投诉中,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三季度投诉量居前十位的是:食品、首饰、服装、视听产品、装修建材、儿童用品、烟草、酒类、通讯类产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房屋、空气调节产品、汽车及零部件等投诉退出投诉前十位。

按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第三季度,全省消保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7157件,占总投诉量的69.29%。其中:食品类投诉2206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1.20%,位居第一;家用电子电器类948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9.11%,位居第二;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位居第三、四、五位。

受理服务类投诉为3046件,占总投诉量的28.87%。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1168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1.22%,位居第一;销售服务类46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43%,位居第二;教育培训服务类286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75%,位居第三;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和旅游服务位居第四、五位。

首饰类投诉增长多,购买要擦亮眼

8月23日,唐女士在怀化人民路某首饰有限公司购买金器,合计花费6896元,其购买时标价575元/克,返家查看票据后发现实际被收取639元/克,遂投诉要求退款或者补差价。

这并非孤例。根据分析报告,全省消保委共受理首饰类投诉77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84件,主要涉及产品质量、价格欺诈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如:一些商家在销售黄金首饰时故意隐瞒克重与一口价饰品的区别;而有些商家则虚标价格、以次充好;此外,部分商家在售后维修、退换货等方面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购买首饰时最好到正规的品牌连锁店购买,仔细查看产品纯度、成色以及工艺等,询问饰品计价方式、置换条件、加工费用等。不同类别的贵金属首饰含量不同,计价方式也不同,以黄金饰品为例,目前市面上销售的黄金饰品有足金、硬金、K金、彩金等众多种类,有的是按克计价,有的是按件计价,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以旧换新时,要注意更换时是同款重量更换还是折算成金额再更换。保留购买凭证,如发票、鉴定证书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方便维权。

教育培训投诉仍居高不下,切忌冲动消费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各种网课、直播课等层出不穷,各种教育培训涌现,投诉也居高不下。

8月下旬,赵先生通过抖音参与了一节免费的直播体验课,课后老师表示想要报班可以先学后付(分期形式),并且明确表示可以边学边接单。赵先生在其授意下通过微信如易学习助手签订了分期付款合同,并支付费用6780元。签完合同上课后,赵先生发现上课机构与合同不一致,要求退课却被要求收取2000元的违约金。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接受教育培训服务时要注意: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切忌冲动消费;谨慎挑选教育机构,注意其证、照、资质是否齐全,查询其经营信息,了解其营业场所租赁情况以及机构运行状况等;订立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尤其是退款方面的约定;缴费时,选择分期付款要慎重,特别是“消费贷”,同时也要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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