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欣然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0-21 20:18:12
原载于10月22日《湖南日报》02版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刘沁 周洲
“6000多万元的债务,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还不完!”10月21日,站在满负荷运转的车间内,湘西某电力公司负责人严军(化名)恍若隔世。
时间回到2021年。那年7月,湘西中院办理的某资产公司与湘西某电力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环节,被执行人的账户余额却不足50万元。
而另一边,申请执行人十分强势,要求立即拍卖电力公司的机器设备、办公楼。
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院执行工作职责所在,可如果将电力公司的不动产处置拍卖,不仅难以全部偿还本案6000余万元债务,而且这家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过积极贡献的企业,“肯定会垮掉”,一旦停产,全县30万百姓可能都要限电过日子。
“这个公司有挽救价值,不能让任何一家企业因涉案垮掉!”执行干警一致认为。
“只要允许我们正常运转,渡过难关后立即偿还债务,并以电费收费权作担保。”电力公司做出承诺,并提出“不要冻结公司基本账户”的请求,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同意。今年5月,电力公司还清了所有债务。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让企业在前进道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省高院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切实发挥破产制度优势,推动资不抵债且无力偿还的企业“规范退出”,助力尚存优质资产的企业“涅槃重生”,保障“诚实而不幸”的企业家东山再起。
“在我们企业最艰难的时候,刘法官团队提供了专业法律援助。”10月中旬,怀化一家原本申请破产的农牧企业内,工人生产有序进行,公司负责人陈文胜(化名)打心底里感谢怀化中院法官刘礼川。
陈文胜介绍,从批准重整计划到终结破产重整程序仅用时46天,债权清偿率近乎80%,涉农分红资金全部兑现。
刘礼川说,法院只有以高质量的破产审判才能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各级法院满满的善意。
据统计,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045件,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41件,792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49家企业获得新生,盘活企业资产204亿元,妥善安置企业职工8895人。
近年来,湖南对外经济取得长足发展,湖南法院正加速开发、激发国际市场活力,积极打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没想到还能成为合作伙伴,真是‘不打不相识’。”今年3月,郴州某高新技术企业与国外某公司关于商标是否侵权案件尘埃落定。在郴州中院民三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案涉保税维修不构成商标侵权,各自申请撤诉,郴州这家企业还成为国外公司在中国境内首个保税维修合作伙伴。
今年6月,省高院联合中国贸促会湖南省分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贸促会调解组织在涉外商事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中的优势作用,积极推动构建调解、诉讼有机衔接的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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