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让高龄“安置帮教”对象老有所依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0-22 20:22:3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2日讯 (通讯员 刘璇)“我现在年纪大了,之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没有别的要求,回来就想有口热饭吃,有人说说话。”莫某某向调解员诚恳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愿。

莫某某是湘潭县某镇在册的重点帮教对象,2022年6月刑满释放后返回原籍居住。由于家庭情况比较困难,且因各种原因与妻子感情破裂,他的安置问题成了村里的“老大难”。针对莫某某的特殊情况,村委会积极行动,为其申请低保补助,并与民政所对接,安排他入住某镇养老院,从而解决他的基本生活及保障问题。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司法所持续关注他的动态,确保他能够顺利融入社会。

然而,今年10月,由于原敬老院被撤销,所有居住人员需转移至新的敬老院。但莫某某作为政府安排帮扶的特殊人员,不符合新敬老院的居住条件及政策,只能返回原户籍地生活。10月16日上午,莫某某从原敬老院被接回至老家。考虑到莫某某家庭条件及夫妻之间关系紧张的特殊情况,司法所调解员迅速联合镇民政所、村委会,于当日下午来到莫某某家中,与其妻子、女儿进行协调,就他的晚年安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我这些年已经做得够好了,一直守着这个家,现在他回来,我和他过不下去。”一开始,莫某某的妻子朱某某态度坚决,表示无法与莫某某共同生活。协调会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沉默,调解员分别对夫妻双方进行深入谈话,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同时,调解员还与莫某某的女儿进行沟通,从家庭稳定、夫妻关系和共同目标等方面寻找共识。

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夫妻双方逐渐放下心中的芥蒂,开始心平气和地沟通和交流。调解员从情、理、法角度进行解释和引导,让双方逐渐理解对方的观点和立场。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莫某某和朱某某达成一致意见:莫某某将每月的补助金作为家庭的开支和生活费,而朱某某则愿意为莫某某日后的生活提供一定保障,并同意与他一起回归正常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为他们提供有效安置帮教、解决实际困难,促使他们尽快融入社会。湘潭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一人一档,做好衔接工作,摸清人员底数,掌握基本动态。对于重点安置帮教人员,将加强动态管理,强化部门协同,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帮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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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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