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级传媒 2024-10-25 10:02:22
公 告
鼎城区城区各单位、全体市民: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2〕15号)第七条规定:“每年11月1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定于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在鼎城区城区范围内鸣放防空警报,请全体市民听到警报后保持镇定,不要惊慌,照常进行工作。
特此公告。
常德市鼎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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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鼎级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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