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布提醒告诫书 规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销售行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0-25 16:43:3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10月24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生产和销售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守法经营意识,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完善出厂检验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产品购销台账。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明示执行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与CCC保持一致,禁止伪造、冒用CCC认证证书、标志。禁止违规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非法拆解和改装充电器、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以及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产品。

长沙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产品质量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发现违法行为的,请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编:李成辉

一审:李成辉

二审:周红泉

三审:刘建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