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就能办各种证件?当“刑”!

  公安部网安局公众号   2024-10-26 21:31:00

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

任何证件都可以“私人订制”

从下单到制作再到收货仅需几天的时间

拿证竟能这么容易,你敢办吗?

明目张胆贴广告,牵出制售假证团伙

近日,武威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发现,城区公交站牌、围墙围栏、小区楼道贴满了五花八门的“办证”广告,民警通过对该线索分析研判,查明网民“鑫*”、“和**”、“明**”等团伙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事实。

兵分多路捣窝点,高效完成抓捕工作

鉴于该作案团伙组织严密,反侦察意识强,涉及多个省市,抓捕难度较大,属地公安机关随即抽调专业警力,赴多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扣押假印章1.2万余枚、假证件芯4500余张、涉案电脑1台、刻章机1台、打印机1台、过塑机1台。

法律科普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在相关领域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关系到公权力的依法行使,与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服务活动和群众正常办事息息相关,禁止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证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向国家机关申办获取。

制作假章、假证是违法犯罪行为

购买假章、假证

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切不可

触碰法律红线,以身试法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苏莉

三审:唐婷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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