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世杰 2024-10-28 17:43:20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从源头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汉寿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镇村落实、群众主体、企业参与”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低茬收割是基础、综合利用是关键、禁止焚烧是常态、少量焚烧是例外”的管控举措,全力推进低茬收割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秸秆焚烧管控取得实效。
汉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兵督导晚稻低茬收割
宣传引导到位。 通过宣传车、村村响、屋场会、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低茬收割、秸秆有序焚烧的政策和环保知识,召开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田大户、农机收割手大会,耐心细致地做好低茬收割解释工作,各镇、村(社区)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入户宣传,形成“群众理解、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
全面开展低茬收割 。 从全县农口系统整合资金,按 20 元 / 亩标准,对 2024 年全县晚稻给予收割补贴。镇、村负责组织辖区内的低茬收割工作,留茬高度不得高于 15 厘米,收割面积由镇村两级核实并登记造册,报县农业农村局后按表册打卡发放收割补贴。
大力推进综合利用。 整合县本级及上级的农业资源综合利用资金 200 万元,根据全县机械设备实际现状,全面落实秸秆离田、粉碎还田、少量焚烧措施。依托全县 28 家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社,充分发挥德人牧业作为超大型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的优势, 10 月 25 日前从县内外调集 20 (台)套秸秆综合利用设备开始作业,连续作业至 11 月 15 日结束。依托农机部门免费发放给乡镇的 50 台粉碎机,对全县晚稻来不及离田的秸秆或没有低茬收割导致留有高茬的秸秆进行二次粉碎还田,杜绝无序焚烧现象。
强化巡查督查。 为确保秸秆焚烧得到有效管控,坚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划定了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制定了《汉寿县秸秆有序焚烧和综合利用总体工作方案》《秸秆管控有序焚烧督查工作方案》《汉寿县秸秆禁、 限烧“十有”工作方案》,压实了责任,加强了秸秆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生环分局分片包干巡查,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秸秆巡查管控、有序焚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乡镇、村均要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的时间、路线和重点区域,确保巡查督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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