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野猪损坏水稻田,保险公司赔1976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01 09:30:06

10月30日,茶陵县火田镇水稻种植大户谭冬苟收到保险公司的一笔理赔款,共计1976元。

家住火田镇砂下村的谭冬苟在该村高陂冲种植了30余亩水稻,本来水稻苗都生机勃勃,沉甸甸的谷粒压弯了穗杆,眼看再等待一段时间就可以迎来大丰收了。可水稻田里突然闯入一群野猪,损坏了他的水稻田。

谭冬苟知道,虽然野猪今年6月被国家林草局调出了“三有”动物名录,但也不能随意捕杀。于是,他打电话到茶陵县林业局求助。

接到求助电话后,茶陵县林业局野保站负责人周晟凯和中华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查看。经测量,该水稻田受损面积约6.5亩。最终,保险公司按成熟期水稻单价380元/亩定损,认定实际损失为2470元。根据《茶陵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责任保险合作协议》规定,农作物受损应按实际损失80%赔付,最终赔付1976元。

据了解,自2021年开始,茶陵 县林业局就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茶陵县野生动物致害政府责任保险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在茶陵但凡因陆生野生动物受害受损的,都可拨打茶陵县林业局电话或者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95585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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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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