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04 16:13:4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李杏)今年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集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社会氛围。11月4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10月8日,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水口镇炎陵县某餐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亦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对炎陵县沔渡镇炎陵县某十大碗餐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10月15日,炎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炎陵县某河鱼馆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店内的服务人员也未进行提示说明,未正确引导消费者进行按需适量点餐;10月21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石峰区某湘园餐饮店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就餐区、点菜区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7月23日,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天元区雷打石镇某酒家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且未在经营场所的收银台、就餐区等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9月13日,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茶陵县某记烧烤店、某小酒馆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责编:李成辉
一审:李成辉
二审:王文隆
三审:刘建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