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07 17:30:28
在司法执行过程中,不仅需要严格的法律执行,更应注重人性的关怀与温暖。近日,洞口县司法局为一名患有智力障碍的特殊矫正对象上门办理入矫,展现司法工作的温度与力量。
据了解,该矫正对象李某现居住在罗溪瑶族乡大公溪村,目前罗溪瑶族乡主干道路草罗公路正在施工,只在早晚时段通行,行程长达3个小时,交通极为不便,李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6个月,其本身智力障碍,此次被骗犯罪对其打击较大,精神方面异常,不愿与陌生人见面,易发生自伤自残行为,无法独自来县司法局办理入矫,前段时间家庭又发生重大变故,其父兄在务工途中发生车祸,行动困难。
为了确保李某能按照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洞口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与罗溪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李某家中,为其提供了人性化“入矫”手续。
在入矫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认真完成了所有的法律程序,更是从细微之处展现了人性化关怀。刚与矫正对象见面时,她目光戒备,窝在床上紧紧地抓住被子,不愿下床与工作人员见面,甚至在听说要进行指纹录入时,将大拇指放进嘴里死死地咬住,面对这种情形,工作人员上前温柔地抱住了她,轻声细语地安抚着她的情绪,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才使这位特殊的矫正对象慢慢地放下了戒备,也停止了对自我的伤害。在其父母的帮助下,入矫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入矫完成后,他们不遗余力地帮助其了解矫正程序,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建立对未来的信心与希望。
同时工作人员告诉李某父母要他们多与李某沟通,要求家属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管,让李某在矫正期限内安心养病,积极改造,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由洞口县司法局聘请的专业心理师对李某进行心理疏导,争取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让其早日走出家门,回归社会。(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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