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顺 湖南日报 2024-11-07 20:01:25
文字/视频 湖南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顺 通讯员 姜兰 陈思慧
11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文称,无偿献血者可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跨省异地血费减免申请。近日,长沙血液中心已办结本市首例跨省市异地血费减免的在线申请。
无偿献血者李女士(化名)曾于2003—2008年在长沙6次参与无偿献血,今年9月,其母亲在外地接受输血治疗,李女士通过长沙血液中心为其母亲办理异地用血费用报销共计2130元。根据《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除献血者本人可以按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直系亲属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长沙血液中心业务综合部负责人黄源昆表示,为落实“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长沙血液中心现已打通自身微信服务号、湖南省血液综合管理平台等,多渠道均可接收献血者提交的用血报销资料并在线办理报销。往后,在长沙献过血的省内外异地献血者,均可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微信小程序,提交资料至长沙血液中心,便捷高效办理跨省市的异地用血费用报销。
信息链接:湖南省无偿献血报销政策
根据《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7月),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的,献血者本人终身无限量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含本数)以上不满900毫升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三)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四)除献血者本人按照本章前三款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亲属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五)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按400毫升全血献血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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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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