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出新政!针对这些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4-11-08 15:18:51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 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 ,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大龄领金人员 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 ,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按照“先缴后补”模式落实政策,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政策自 2025年1月1日 起开始施行,执行至 2039年12月31日 。(来源:人社部)

专家怎么看?

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难度较大,缺乏稳定收入。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国家在由失业保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对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予以一定支持,将切实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帮助更多人实现平稳退休。(来源:青岛日报)

责编:曹婕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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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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