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 | 谁是最合适的监护人?

    2024-11-11 11:03:01

湖南法治报 ·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石夏碧 甘倍源)“粟法官,他们把我老婆带回去并不是要照顾她,而是迫使我离婚,想把她再嫁给别人,听说已经收了对方十几万的彩礼钱了!你要替我做主啊!”见到怀化市鹤城区法官粟多海,当事人陈某又急又无奈地诉着苦。

“您别着急,咱慢慢说,有问题想办法解决。”在法官粟多海的安抚下,陈某慢慢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陈某的妻子汪某某系弱智,存在认知障碍,无法表达意见,经诊断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2010年,陈某与汪某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几个月前,汪某某的母亲石某某便以陈家待汪某某不好为由,带人将汪某某从陈家带走,并将汪某某交由其妹妹汪某珊照顾。

“我老婆以前在娘家的时候,多吃碗饭我岳父都能把碗给砸了。现在他们想争我老婆的监护权,就是想逼我离婚,好将她嫁给别人!”由于汪某某生活需要人照顾,陈某担心汪某某在娘家无人照料,去找了两回均被拒绝,多方打听下得知丈母娘有意将汪某某另嫁他人,还向法院申请变更汪某某的监护权,便急得来找法官。

为了了解事实真相,粟多海来到汪某某娘家所在地,找到当地的村干部和周边村民、各方亲属进行询问,揭开了这起监护权之争背后的隐情。

粟多海经过走访侧面了解到,陈某和汪某某结婚多年未见起过争执,也没有婆媳矛盾。陈某虽有残疾,但经营着一个家电修理店。因属扶贫对象,政府给陈某修建了安置房供夫妻二人居住。而汪某某的父母已年近70,以务农为生,且汪某某的父亲还有酗酒的习惯。

汪某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为其指定监护人,需综合考虑其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的情况、‌以及监护人的能力和意愿。问到谁愿意当汪某某的监护人,相关人员都纷纷表态。

“我开修理店一年有一万多的收入,还有残疾补贴和政府低保,每年也有几万块钱,我作为我老婆的监护人有能力照顾好她,而且我们两夫妻感情好,没拌过嘴也没打过架,两个孩子不能没有母亲,我来当我妻子的监护人最合适。”陈某不愿放弃妻子的监护权,一股脑儿地把自己的条件说给法官听。

“我弟弟一家都有缺陷,赡养父母的责任我可以承担,也会尽力帮助他们,两位亲家年事已高,往后都自顾不暇,由我弟弟来当我弟媳的监护人对他们一家和我弟媳来说都更好。”陈某的哥哥也在积极为弟弟争取妻子的监护权。

“我跟我老公每年打工有八九万的收入,我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我愿意给我姐姐当监护人。”汪某某的妹妹汪某珊说到。

“我们老两口今年68岁了,家里有两亩田,还种了些桔子树,我女儿回娘家吃穿我们都可以负责,我们可以当我女儿的监护人。”石某某对争夺汪某某的监护权也毫不退让。

“你们还准备将汪某某嫁给别人吗?”见大家各执己见、互不退让,粟多海向石某某问起了争夺监护权的动机。

“她现在才35岁,有好的肯定可以再嫁。”

“陈某说你们有意将汪某某另嫁他人,而且还收了十几万彩礼的事情是否属实?”

“没有。”石某某否认了将汪某某另嫁他人并收取彩礼的事情。

各方相关人员的说法虽然都合情合理,究竟谁更合适担任汪某某的监护人呢?尽管当前汪某某可能处于被娘家人“控制”的状态,但她的真实想法至关重要。出于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考虑,粟多海又征求了汪某某的意见。

“汪某某,你嫁到陈家要干活吗?”

“我就只要洗我自己的衣服,自己煮饭,扫地,其他的没做了。”

“那你对谁来当你的监护人有什么想法吗?”

“没有想法。”

综合考量了多方的情况后,法院认为,陈某作为汪某某的丈夫,有更为有利的知悉被申请人汪某某生活起居方面需要的认知优势,且收入稳定,每年的低保政策收入以及修电视机收入,能够给被申请人汪某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保障,同时陈某家庭和睦,陈某与父母家相邻,在生活上陈某父母能够帮衬照顾陈某与被申请人汪某某,且陈某与被申请人汪某某的两个女儿尚幼,母爱不可缺席,非常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温暖。因此,陈某作为被申请人汪某某的监护人更为合适,遂依法发出了确定汪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陈某作为汪某某监护人的民事判决。

“谢谢粟法官,我已经把妻子接回家了,我们一家的生活也回归正轨了,我今后一定会好好照顾我妻子,争取把我们的日子过好。”尘埃落定后,陈某向粟多海发来了致谢短信。

要实现案结事了,不能只靠冰冷的法条堆砌,“如我在诉”不仅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和担当。粟多海法官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问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于细微处让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既解“法结”更解“心结”,真正做到了法理情相融,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

组稿:周玉意

责编: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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