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1 16:33:01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樊佩 )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津市市检察院聚焦农民工讨薪、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部署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办案履职过程中,持续做实群众可感可触的检护民生。
2020年至2023年,黄老伯在周老板的建筑工地务工,期间周老板支付了部分工资。2024年3月13日,双方结算并出具欠条,但却被告知还有部分工资无法按时支付。这一拖就是一年多,黄老伯多次讨要无果,只能无奈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直到有一天,听说检察机关可以帮助他讨薪,于是拿着手中的欠条来到了检察机关。
承办检察官在初步判断案情,对欠条等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黄老伯追索劳动报酬,符合法律规定的支持起诉情形,随即与黄老伯联系递交支持起诉申请书,因黄老伯无法书写本人签名,便在申请书上按下了指印。2024年3月27日,津市市检察院为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津市市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在对该案件办理过程中,会同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以案释法,顺利促成黄老伯与周老板达成调解协议,帮助其追回工资欠款。
【检察官提示】黄老伯的案件只是众多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的一个缩影,广大农民工朋友在自身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同时向检察机关依法申请支持起诉,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需要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民事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及案件有关证据材料。
组稿: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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