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湖南省水利厅   2024-11-11 17:03:57

日前,省 水利 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印发 《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根据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关于生态流量监管 最新要求,结合 我省实际和 《湖南省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实施 情况 制定。

《办法》 23条, 明确了水电站生态流量实行属地监管原则,规范了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工作,强化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和依法依规处罚等日常监管措施,细化了 生态流量月度 年度 评价体系 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办法》 2024年11月8日起施行, 将进一步健全 我省 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全省水电站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切实保障河湖生态 流量 ,助力 全省 生态文明建设。

责编:徐丽

一审: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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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熊佳斌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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