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11-13 12:12:58
“这是‘惯例’,燃油费一直都收起。”近日,怀化市委第三巡察组组员在会同乘坐出租车时,司机告知除打表车费外,还需额外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但在出租车内并没有张贴相关收费标识,让巡察组心生疑惑。
据了解,怀化巡游出租车运价与燃油价格实行联动动态调整,规定以92#汽油7.54元/升为基准价,在燃油价格持续达到基准价30天(含)以上启动上调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收取方式实行在计价器显示费用外加收燃油附加费。
随后,巡察组通过暗访发现,在油价下调,92#汽油低于7.54元/升后,会同县少数出租车司机仍有擅自加收一元燃油费的行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巡察组第一时间将该问题向省委第一巡视组报告,由于省委巡视组在个别谈话中收到过有关反映,经巡视组同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交办会同县委立行立改。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迅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打击各类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不让老百姓多花一分钱。同时,举一反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拒载”“拼车”“不打表”等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全体出租车驾驶员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全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切实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目前,会同县相关部门已对相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人约谈,对全县136名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政策宣传,在出租车醒目位置张贴价外收燃油附加费公告表。同时,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对出租车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为群众营造一个和谐方便舒适的出行环境。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共交办立行立改事项20个,推动解决枯死大树严重影响周边住户和过往行人安全等5件民生实事,用实际行动回应民众关切。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 梁娟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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