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3 15:19:38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红军 彭白雨 彭昌剑)11月11日,保靖县公安局迁陵派出所破获一起惯犯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挽回受害业主经济损失3000余元。
10日,迁陵派出所接到辖区何女士报案,称其店内一部手机及千余元现金遭到盗窃。接警后,值班民警当即赶到现场展开勘查,发现店内收银台有明显翻动迹象,店门锁却完好无损,也无暴力撬开迹象。
民警第一时间搜集证据,并走访周边群众,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经过进一步研判分析,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已潜逃至相隔不远的县城内。通过同该县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11日晚,经两地公安共同努力,犯罪嫌疑人邓某于县城某网吧落网。
经查,邓某此前早有过盗窃犯罪前科,今年4月刚刑满释放。邓某出狱后无正当职业,于9日随其表哥租车从临县来到保靖,两人在城内某网吧落脚后,邓某便独自一人上街试图行窃。
至10日凌晨0时50分,邓某见某母婴店大门用U型锁锁住,便用手将门推开一个缝隙,试图通过缝隙钻入,并成功进入店里。经过一番观察,邓某发现内部有摄像头,便用衣服蒙住脸,后蹑手蹑脚地打开收银台,将里面装着的现金及一部手机揽入衣服口袋,得手后再次便租车回到临县,所盗财物被邓某极其表哥进行了分赃。
11日,民警将邓某所盗窃的财物退还给何女士,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民警也再一次嘱咐何女士加强店内防盗方面工作,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组稿: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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