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支持起诉,不止于“诉”

    2024-11-13 15:25:0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文竹

今年以来,湘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劳动者、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筑牢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屏障,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45件,涵盖追讨劳动报酬、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家暴妇女权益保护、监护权资格撤销多种类型,共追讨各类资金近300万元。通过每一个高质效民生小案的办理,将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诉前和解 解燃眉之急

湘潭县某产业园工程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在项目竣工后一直拖欠着老刘等100多名农民工工资。这天,老刘再次拖着沉重的脚步到人社局窗口询问进展,人社局的接待小姐姐高兴地告诉老刘:“可以先拿到一部分工资了”。当天,老刘拿着2万多工资踏踏实实登上了还乡的火车。

原来,湘潭县检察院一周前接到人社局移送的追讨农民工工资的线索后,核查案件的同时会同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多次组织调解磋商会,向施工方负责人动之以情、释之以法,促成劳资双方迅速达成和解,施工方将前期170万元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并承诺剩下的工资于农历春节后支付。

诉中调解 化家庭危机

今年5月,湘乡市检察院与湘乡市妇女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后,湘乡市妇联移交了一条线索至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患病妇女小文和女儿慧慧的遭遇,让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揪心不已。2013年2月,小文和小罗相恋步入婚姻殿堂,随后女儿慧慧出生。3年前,6岁的慧慧生活发生巨变——母亲小文被医院诊断为双向情感障碍,爸爸小罗将小文和慧慧送回娘家。小罗长期失联并逃避责任,对母女俩 不闻不问,并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后,帮助当事人向湘乡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与法院协调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判。为了帮助慧慧和小文取得应有的权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与湘乡市妇联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小文的父母深入沟通,释法说理,从法律的角度阐明了维护小文、慧慧的被扶养权、被抚养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可能性,表达了检察机关和政府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关心以及对两母女的关怀。案子很快开庭审理并判决,小罗承担此前小文治疗已产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每月支付扶养费500元,支付女儿慧慧抚养费近5万元。慧慧和妈妈小文接到判决后,脸上洋溢着久违的微笑。

诉后救助 让未来可期

“八年了,孩子母亲一直没按离婚协议给抚养费,而我现在身患多种疾病,又没有经济收入,请检察机关帮帮我们!”今年4月,一位满脸愁容的父亲带着年仅10岁的孩子来到湘潭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寻求帮助。办案人员仔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离婚协议、病历资料等,走访社区和医院,深入了解 昊昊的家庭背景和困境,为昊昊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申请法律援助,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申请减免案件受理费。法院判决昊昊母亲支付昊昊抚养费七万余元,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昊昊年满18周岁。然而,昊昊母亲无可供执行财产,判决执行陷入困境,抚养费支付遥遥无期。检察人员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简单的抚养费纠纷,更是一份关于家庭责任、社会关怀的民心考题。随即,检察机关立即启动了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司法救助,为昊昊申报了3万元救助金;联系关工委为昊昊申请助学金;对接家庭低保救助等帮扶政策的落实。多元化的救助措施,让困难家庭有了基本生活保障,让昊昊有了可以期许的未来。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湘潭市检察机关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民事支持起诉领域持续深化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

组稿:马志军

责编: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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