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 10:27:33
王汝福 李少华
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衡山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使命感、紧迫感,扎实抓好全面履行依法治县、平安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三高四新”目标和“五兴六强”新衡山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近日,由衡阳市委政法委与《湖南法治报》共同策划的“衡阳政法系统一把手访谈”栏目,对衡山县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周湘宁进行了专访。
周湘宁
湖南法治报:在推进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司法局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来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及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这些措施对衡山县的法治环境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
周湘宁: 近年来,衡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稳健而有力。我们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制定并落实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明确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量化年度任务清单,有效督促各单位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们创新性地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评议机制,并形成长效机制。每年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县、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评议活动,分组对全县所有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并抽取4~6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集中评议,重点评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制作、程序及证据收集工作。
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提升。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参考或考核未通过的人员,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行行政执法3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工作网上公示,并统一编制了办事流程折叠式告知书,实现了一次性告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平均每3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1台执法记录仪,部分执法任务较重的单位实现了执法人员人手1台。同时,部分单位还设立了询问室,添置录音录像设备,实现案件询问同步录音录像。执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并充实法制审核队伍。对于执法任务较重的单位,我们还外聘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制审核工作。
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方面,衡山县严把入口关和证件发放关。凡是未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或临聘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我们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行了排查整治和全面清理,对应当注销却仍在使用的证件进行了统一注销与公示。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湖南法治报:在推进衡山县平安建设过程中,司法局如何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深化法律服务,以及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社区矫正效果,从而有效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周湘宁: 在衡山县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平安建设的春风正拂面而来,为群众编织一张安全、和谐的幸福网。
全民共绘平安画卷。我们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将法治文化卫生三下乡、送法进校园、“法治皮影行”等特色活动融入群众生活。利用元旦、春节、消费者权益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策划,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普法宣传。法治宣传长廊、宣传窗在公路沿线、公园广场、休闲场所遍地开花,让平安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
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法律服务是衡山县平安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实体平台的建立。法律顾问有形覆盖与有效发挥,让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润泽乡村、社区,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法律服务团定期走访企业,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法律援助惠民生”“法律援助进乡村”等活动的开展,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开辟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让法治温暖触手可及。
社区矫正精细管理。对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县司法局实施日定位、周汇报、月集中的严格管理,严把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关和外出审批关。智慧矫正中心建成,更是将信息化监管技术提升到了新高度。集中教育和社区公益活动的适时开展,不仅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意识和服务意识,更让他们学会了感恩与回馈。大走访、大帮扶活动落实“三帮一促”措施,一对一帮扶,让矫正对象在关爱中重获新生。
湖南法治报:面对日益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县司法局如何运用党建引领的核心理念,结合屋场恳谈会、民间和事团等本土创新机制,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周湘宁: 党建引领,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灵魂。县司法局坚持以党建引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主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湾村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通过擦亮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党建“微”品牌,实现了党组织服务管理到组到户到人。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常态化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纠纷,有效减少了上访的发生,为社会和谐稳定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我们创新性地开展了屋场恳谈会+民间和事佬的工作模式。以“凡事好商量,有事多恳谈”为原则,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通过政策宣讲、民意听取、矛盾化解和难题解决等一系列措施,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
同时,衡山县还广泛推介优秀典型经验。乡镇司法所组织返乡大学生等志愿群体,开展法治服务“三下乡”活动,引导村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
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衡山县注重“三治”融合,即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总结推广清风屋场恳谈会模式,将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精神文明等德治建设相融合,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的实施,衡山县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党建引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为衡山县和谐稳定与发展繁荣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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